CPC直線導軌的再潤滑注意事項
1.再潤滑須知:
再潤滑動作應於軌道受污染前或潤滑劑變色之前完成。
潤滑的量約為期初潤滑量(見表1)之1/2,若使用潤滑油時,須加至潤滑油流出為止。
再潤滑動作須於滑座尚維持運轉溫度時進行較佳。在加注潤滑劑時,滑座必須前後來回運動,使潤滑劑均勻分配。
若行程小於滑座鋼體的1倍或大於滑座鋼體的10倍,再潤滑間隔必須縮短。
2.再潤滑間隔:
再潤滑間隔之長短取決於工作環境、荷重及受力方式。再潤滑間隔之長短因使用而異安全的再潤滑間隔只有經過仔細的觀察才能得知。
再潤滑的間隔不宜超過1年。
水性冷卻潤滑劑不可用於軌道及滑座上。
潤滑可利用特殊注射針筒由滑座二端的注油孔注入。注射針筒可向本公司訂購。
3.再潤滑注意事項:
潤滑量約第一次潤滑量之1/2。
於潤滑周期期間分次完成再潤滑工作,比一次完成效果更佳。
必須在滑座尚維持運轉溫度時加油。
最小行程建議須為滑座鋼體長度之4倍。